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8:1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5:36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市民安全和合法权益。具体职责如下:
首先,公安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其次,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三,公安局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进行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第四,公安局主管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和禁毒、缉毒等工作,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指导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经济民警队伍。
第六,公安局主管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处置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第七,公安局组织实施对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卫业务的指导。
第八,公安局主管全区出入境工作,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第九,公安局主管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公安局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维护监管秩序。
第十一,公安局负责全区内河水上治安管理,维护水域安全。
第十二,公安局负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第十三,公安局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第十四,公安局负责对全区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专用安全产品、重要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申办网吧等的管理,依法查处涉及计算机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
第十五,公安局管理全区公安机关经费、通讯、装备、被装等保障工作。
第十六,公安局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工作,保障公安队伍的高素质。
第十七,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警务督察,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查处违纪案件。
第十八,公安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