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3):僭建普遍有其因│脱苦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8:1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4 09:57
在香港,僭建现象屡见不鲜。屋宇署及地政总署的编制有限,难以全面执法,仅能根据危险程度进行优先处理。市民是否愿意支持两署,增加人手和资源,以处理数以百万计的僭建物,成为了一个问题。
或许有人认为数字过于夸张,但实际上,过去十年屋宇署已处理了超过四十万个僭建物。然而,在城市街头,每个街口都可能存在各种僭建物,如伸出马路的晾衣架、冷气机支架、檐篷,以及挂在悬臂式楼板的招牌、射灯等。甚至一些常见的家居设施,如超过750毫米的晾衣架、可能阻塞走火通道的铁闸、改动室内间格而涉及结构墙、改装露台等,都可能违反建筑物条例。
之前提到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中,有一项措施类似于林郑月娥所提到的“理顺”措施,即“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通过这一计划,市民可以在检核后保留在制度生效前已建造但未获批准的家居小型装置,包括冷气机支架、晾衣架和小型檐篷。除非情况变得危险,否则屋宇署不会采取执法行动。
站在露台俯瞰,部分住宅顶楼的各种加建并不逊色于郊区的多层建筑。然而,要执行取缔僭建,需要投入多少资源、人力和物力?如何平衡住户的生活需求与建筑物的安全?例如,一些旧楼在建造时未预留冷气机台,安装窗口式冷气需要挂铝架,分体式冷气机则需在外墙安装制冷压缩器连支架,家家户户这样做,增加了建筑物的负荷。然而,全面禁止住户这样做,又如何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呢?
在商业楼宇和街道上,僭建现象同样普遍。如果没有即时或潜在的危险,屋宇署未必会主动执法。一些从政人士(包括在电台、报刊“发声”的人士)在讨论问题时声势浩大,但在实际解决方法上,却只会询问政府,而忽略了广大既得利益者的处理方式。
归根结底,问题在于资源有限,而问题的紧急程度不足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