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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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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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8 21:45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设有九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确保机关运行的高效和有序。
办公室: 协调政务,制定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包括文电、会务、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同时,它还负责对口接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和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
财务处(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和财务预决算,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包括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资产处置。
房地产管理处: 制定并执行房地产管理制度,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审核、建设和使用调配。
房改办公室: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和补贴政策,管理省直单位住房相关资金和档案。
车辆管理处: 提出车辆配备原则,编制更新计划,负责中央驻蓉机构和部分单位的车辆管理,指导交通安全。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负责省直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制定和监督实施节能计划,进行能源统计和审计。
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处: 参与体制改革,制定后勤服务标准,负责省直机关社会事务的指导和协调。
人事处: 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考核工作,包括教育培训和部分职称评审。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置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按省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