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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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6 14:53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轻的话也是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可以并处罚金,在单位构成本罪的情况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肯定会被判刑的。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三、监外执行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 人民*和罪犯居住地的 *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 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大多珍贵文物都是明确禁止出口的,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我国珍贵文物流失到国外,但是对于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的当事人来讲,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自己赠送的这件文物是珍贵文物,一般也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