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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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12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首先需要清偿破产企业所欠下的职工的工资和劳动的保险费用,其次就是对于企业所欠下的税款是作为第二顺序来进行清偿的。最后的顺序是指破产的债权,当然这些费用都首先利用公司的财产来进行清偿。
一、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进行的?
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二、破产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因为: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职工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付出了与其应得报酬相等的劳动,这应得报酬,即是职工的工资,他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职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是债权之首。
劳动保险费,是指破产企业依法应当支付的用于职工养老、就医、伤残、失业等费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确保职工生、老、病、残等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的支付,破产企业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实际上是剥夺职工退休、疾病、失业等的生存权利。为确保职工的基本生存权,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资一样,应列入债权之首——清偿的第一步。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税款,这是企业的义务,因此,列为清偿的第二步。
(三)破产企业债权
这里所说的破产债权,是指除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应缴税款后的其他债权;破产程序在清偿完前面两种清偿内容外,剩余的财产应当偿还企业债务,偿还时各债权人应当以确定的债权比例公平、公正地清偿。
破产的债权是可以利用破产清算的财产来进行清偿的,但是它是有一定的顺序规定的,首先是需要对于有所欠的职工的工资来进行清偿,最后的清偿顺序才是企业欠下的他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