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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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7 15:00
怀孕了杀人还要坐牢,任何满足立案标准的刑事案件,在经过侦查、审查以及宣判之后,司法机关才会处理孕妇等特殊类型的犯罪分子。若是该犯罪行为实施者,本应该被执行坐牢处罚,但是其处于怀孕期间的,会在生育孩子结束之后再执行刑罚。
一、怀孕了杀人还要坐牢吗?
怀孕了杀人还要坐牢,不过在怀孕期间不会处以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49条的规定,审判时正在怀孕,依法不适用于死刑,因此,无论如何,该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本问题问的是在犯罪时怀孕的情况,所以本问题应分为两种情况,孕妇在审判时仍处于妊娠状态,则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
应该注意的是:
a.审判时,应该从其被羁押时开始算,而不是仅从开庭审理之后算。
b.审判期间即使孕妇流产,也不得判处死刑。孕妇在审判时以不处于妊娠状态,比如在进入审判程序前已经正常生产或流产,那么按照《刑法》232条定罪量刑,不适用49条。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孕妇杀人怎么判刑
1、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经控辩双方参与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的法定审理程序,合议庭认为孕妇构成故意杀人情节轻微的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可以认定受害人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负有极大的过错,孕妇作为犯罪嫌疑人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但是属于受害人对于矛盾的产生、激化、发展都负有严重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孕妇因为受到对方上述严重侵害行为所导致的情绪严重失控,而激情杀死对方,可以认定孕妇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最终,将按照故意杀人情节轻微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49条的规定,审判时正在怀孕,依法不适用于死刑,因此,无论如何,该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于死刑。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依法不适用于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依据《刑法》49条、232条。
故意伤人并且既遂的,最低刑罚也会被判处坐牢。若是实施杀人行为的是孕妇,会在其将孩子生育下来之后在执行坐牢的处罚。也即怀孕并不是可以免除坐牢等刑事处罚的缘由,杀人案件之中,若是想免除处罚,必须要证明其并未实施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