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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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4:49
我国设立的不定时工作制,是区别于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工时制,不受平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度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即不存在延时加班或休息日加班的说法。
网友咨询: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还需要打卡考勤吗?
河南盈亨律师事务所任晓静律师解答: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对于此类岗位的员工无法也不应当采取常规的考勤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以不打卡,但应当明确双方工资的计算方式与标准。
虽然实行不定行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中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但是,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无*地安排员工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是可以的,但超时加班也应该有个限度。
河南盈亨律师事务所任晓静律师解析:
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且该审批有期限;
2、即使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仍应以员工实际工作情况来判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是标准工时制,若企业要求员工定时打卡考勤,且对迟到、早退、缺勤、请假等都有相应审批和处罚规定,则员工实际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一般不适用加班的规定,但企业仍应听取员工意见,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4、部分地区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加班有特殊规定,以大连地区为例,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与标准工时制员工取得相同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任晓静律师简介
任晓静,工作于河南盈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10年,擅长领域:劳动雇佣争议、婚姻继承家事,商事合同、执行异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