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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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1 06:08
在涉外合同中,当争议出现时,首选的解决方式是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中国或其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且无书面协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如果当事人在订约时或争议后已明确选择,将以选定的法律为准,可以是中国法、港澳地区的法律或外国法,但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示。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如中外合资、合作等,必须适用中国法律,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无效。
若未作法律选择,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前确定,如协商不一致,将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适用法律。对于各类合同,如国际货物买卖、银行贷款担保、保险等,通常依据合同订立时相关方的营业所所在地法律。特殊情况如不动产租赁等,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营业所的归属、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我国法律与国际惯例的适用以及外国法律与我国基本原则和公共利益的关系,都在法律规定和适用过程中有所考虑。涉外经济合同的时效规定,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期限为四年,其他类型合同的期限则需参照其他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所说的合同,以是否有涉外因素,分为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两类。所谓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在涉外合同中,最主要的是具有对外贸易性质的涉外合同(或称为对外贸易合同),它是指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外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