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物业费谁来承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0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29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修缮、保养物业而收取的费用,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保安等服务。出租屋的物业费用由谁承担,直接关系到租户和房东的切身利益。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期间物业费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1、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费,并且物业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费。但如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费,出租人需要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2、租赁合同对物业费由谁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由房东承担的,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房东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