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第三者出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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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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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7:29
1、离婚诉讼,属于夫妻双方的事情,与第三者没有关系,不需要到庭。如果审理时*要求第三者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者有义务出庭作证。
2、起诉离婚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和材料,*才能依法的受理。而且只有确定双方的感情已达到破裂的地步,那么才会依法的判离。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同时如果对方是属于过错方,那么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最高人民*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要加收1%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