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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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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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天前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破坏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阻碍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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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律师解答:
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的人例如旁听群众。在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在适用时,依照行为人妨害民事诉讼的程度轻重不同,既可单独适用某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将几种强制措施合并适用。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
(1)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派出司法*,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2)训诫。训诫是人民*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4)罚款。罚款是人民*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5)拘留。拘留是人民*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律师补充: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