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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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18
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大概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要进入二审程序,时间还需要经过3个月。人民*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案件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用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一、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大概多少时间
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大概在六个月内完成,离婚案件要进入二审程序的,时间还需要经过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场离婚官司下来,一般需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离婚案件情况特殊的,时间可以延长六个月,也就是在12个月内审结。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向人民*提起上诉的,还需要经过三个月的时间。因此离婚官司的时间应当根据案件的时间情况来确定,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时间。
二、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对离婚达不成协议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经过审理,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人民*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一场离婚官司下来,大概需要的时间,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人民*在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提起上诉的,还需要经过3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