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我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我一份,请问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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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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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18
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不给的,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不将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