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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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4:32
二级学院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其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和学历文凭颁发资格,另一种是指一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也有人称之为独立二级学院。
值得注意的是二级学院不等于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独立二级学院和二级学院的区别:
1、“独立二级学院”由公办大学设立,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它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里的院系部,在待遇方面,“独立二级学院”的学生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是相同的。
“独立二级学院”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虽然其产生的历史不长,但其数量可谓庞大,而且属性不一。有“国有民办”的,也有“合资合作办学”的,其中原依附于公办普通高校的最为主要,影响也相对较大,他们属于“国有民办”的“独立二级学院”。
2、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国共有独立学院260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