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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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3:41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以下的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