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个月,提转正,说我不适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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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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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8:21
1. 遗憾的是,在我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我的身份仍为学生,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因此那段时间的工作不受劳动法规的保护。
2. 如果我的毕业证书发放日期为7月1日,那么我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将从7月1日开始计算。
3. 我可以选择不离职,暂时不转正,不签订合同也可以。但是,如果超过一个月,单位就应支付我双倍工资。这种情况下,拖延对我有利。
4. 我需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5. 如果我已经离开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如果公司没有问题,那么一切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