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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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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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07:33
离婚后,是可以申请对方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在我国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程序性规定中,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导致的房产变更登记,此时都是需要房产的原所有权人和变更后的所有权人,共同向当地的机关申请办理的。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可以参照常规买卖流程,通常仅需一周左右时间。
2、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这个过程没有复杂的手续,按照房管局相关要求做析产登记即可,析产登记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就彼此对房屋所占的分割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析产的步骤为,第一步办理析产公证,第二步办理转绘,第三步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第四步办理登记手续并缴费,第五步取证。
3、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第二房产证;
第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第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第五委托书。
实际案例中,当事人双方既然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多数不愿对方办理房产过户,可能不愿露面,甚至已经不在房屋所在的城市生活。遇到一方不的情况,可以参照如下办法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只要有*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即使对方不办理,向*申请强制执行后,房产交易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过户。
如果是协议离婚,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起诉。如果对方不,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是违法行为,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的情况,可以再办理离婚时,到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有效,这样房管局会认可离婚协议书过户。
离婚房产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程序进行操作,但是此类问题的处理程序的较为简单,所以自己不需要过度的担心此类问题的解决会出现程序上的错误,不过一旦自己的操作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自己的额权益保障就会丧失一定的积极性。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我国的夫妻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是涉及到许多问题的处理的,其中就是包括婚内房屋不动产的产权分割问题,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离婚之后,确定婚内的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于一方,此时是需要及时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