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企业家协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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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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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8 03:14
浙江省建筑企业家协会章程概述: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协会的名称、英文名及缩写,性质为全省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受浙江省民政厅和建筑厅的指导与监管,总部设在杭州市文三路20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遵循国家政策,探索公司治理制度,提升企业竞争力,服务企业家,维护会员权益,加强信息交流,组织考察学习,推广管理经验,表彰杰出企业家等。
第三章,会员,包括单位会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如选举权、参加活动、提供信息等,同时有退出和除名的规定。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规定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需具备特定条件,并有任期限制。
第五章,资产管理,强调经费来源、会费收取、财务管理和监督,强调合法、透明的财务管理。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对章程的修改需要常务理事会审议并经会员大会通过,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协会在终止或解散时需经过特定程序,剩余财产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本章程最后由2007年5月25日第七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