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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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6:30
2011年1月11日,晋宁县人民*审理了一起涉及被告人杨祖昆在内的19人*性质犯罪案件,包括组织、领导、参与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等罪行。因涉及3名未成年被告,*未公开审理。
1月25日,晋宁县在昆阳赶集的日子,*在郑和文化广场进行了公开宣判,吸引了上千名居民前来旁听,现场气氛紧张。为确保安全,警方出动了200多名警力,甚至配备了消防车待命。杨祖昆和江浩的被捕消息让当地民众欢欣鼓舞,受害商户们曾在团伙成员落网时燃放鞭炮庆祝。
顺口溜中生动描绘了该团伙的恶劣行径,如“北山小瘪三,祸害一方,欺压妇女,败坏风气,敲诈勒索,扬言占领昆阳,黑白两道闻风丧胆”。杨祖昆最终被判组织、领导*罪,有期徒刑5年,加上其他罪行共14年。江浩,作为团伙“二把手”,因累犯罪名,获刑16年,是团伙中刑期最长者。
其余17名团伙成员的判决从8个月到9年零6个月不等。这次公开宣判和判决,对当地社会风气起到了净化作用,让正义得到了伸张。
杨祖昆,昆阳“黑老大”,以其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曾扬言,要“控制晋宁昆阳的所有娱乐场所”。这个涉黑团伙在去年四五月间露头不久,便被警方一举端掉。2011年12月25日,晋宁县召开打黑除恶公判大会,晋宁县人民*对杨祖昆等涉黑犯罪团伙案件的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