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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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8 12:1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到规定的企业工作,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时间是多久,法律有具体规定吗?
网友咨询:我在一个非常有名的餐厅做厨师的工作,我们餐厅的菜谱有些是我们老板独家传下来的,现在因为我的家里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我就想辞了这份工作,回我的家乡,现在我们的餐厅要求与我签订一份竞业限制的协议,还会给我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我就想问一下竞业限制补偿金时间是多久,法律有具体规定吗?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葛祥泰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时效的有效期是二年。
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葛祥泰律师解析:
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参考上一年度年收入。
葛祥泰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民事诉讼、非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其中在公司法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劳资纠纷领域尤其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