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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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02:07
快递员不签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经过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后快递员仍然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快递员不签合同违法了吗?
快递员不签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快递解除劳动合同拒签还有效吗?
可以拒签,但是拒签视为有效送达。
如果快递单据上明确写着邮件内容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劳动者即便是拒签也应当知晓了该邮寄的主要内容,应当视为已有效送达当事人本人。
《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邮寄送达是送达方式之一,当事人因个人原因恶意拒收法律文书,自己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邮寄送达拒签视为有效送达在法院文书送达过程中,已经有了法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是有权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并且可以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情况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