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四章 政治教育与军事训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4 23:5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0:05
在青海省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中,政治教育与军事训练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与当地政府部门紧密合作,确保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接受全面的政治教育。
政治教育的重点在于民兵和预备役干部,内容主要包括国防教育,强调民兵的性质、任务、战备形势以及法制教育。这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和使命责任感。
对于承担应急任务的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政治教育的同时,会实施严格的考察制度,对表现不佳的人员会及时清退,以确保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的政治纯洁性。
军事训练则按照训用一致、重点突出、分类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重点训练对象包括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以适应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实际需求。
军事训练任务由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下达,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所在的单位负有确保他们参与训练的职责,每个人都必须完成训练任务。这体现了对军事能力提升的重视。
军事训练的具体实施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负责,而为了提供更为系统和专业的训练环境,当地政府会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设立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基地,这些基地及其设施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