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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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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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4 19:02
根据法律规定,用作经营性质的房屋只要办理了合法的经营手续并依法缴纳了税费的,在房屋进行拆迁时就应该对其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不补偿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维权。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时,停产停业损失怎么算?
1、依据纳税情况计算;
2、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
3、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进行计算。
三、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预先由双方协商约定;
(2)根据房屋的面积按照单位面积补偿一定金额来计算;
(3)根据营利性房屋的前几年的年平均经营收入和利润等指ni 标乘以停产停业的期限(年份)来计算;
(4)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
(5)根据实际损失补偿计算,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