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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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07:53
自己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条件是需得本人亲笔书写全部的内容,结尾的部分年月日是缺一不可的,除此之外,书写遗嘱的人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立遗嘱的时候,别人不能胁迫,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愿,内容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一、书写遗嘱的法律效力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的基本格式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3、其他:
本遗嘱一式 份,由 、 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
见证人: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三、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来指导。专业人士会考虑遗嘱的效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订立遗嘱,综合考虑家族关系,子女情况,税收,遗产来源等问题,尤其是对于遗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定需要追根溯源,避免遗嘱内容的无效。
其实,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都属于书写遗嘱,但是这两种不同的立遗嘱的方法生效的条件就不一样,类似于代书遗嘱的话,代书遗嘱除了要满足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之外,如果没有两位以上见证人,代书遗嘱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