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6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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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7:09
广电总局强调网络节目直播需持证上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规定网络节目直播服务必须依法开展,强调了对直播机构资质的要求。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直播服务需满足特定条件。对于重大政治、军事等事件的实况直播,直播机构需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而对于一般社会团体活动的直播,需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的许可。
无证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此类直播,也不得使用广电专有名称开展业务,或开办新闻、综艺等节目。直播服务提供商必须具备技术、人员和管理条件,以及内容审核能力,确保直播内容的安全。在直播活动前,应向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直播节目内容必须健康,符合法律法规,严禁低俗、过度娱乐化、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不良倾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加强对网络节目直播行为的监管,维护网络直播行业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