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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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8 04:07
不矛盾。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
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
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