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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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4:54
法律分析:不影响的。三种情况不需要自己垫付,分别是①长期异地就医;②异地转诊就医;③学生异地就医。(其中,长期异地就医必须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想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一般来说,先在网上登记,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本地医保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