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爱写下10万元“忠诚借条”被诉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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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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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1:41
男女恋爱期间,一方写下巨额欠条以证明真心,算不算借款?分手后要不要还?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施先生与被告陈女士因恋爱期间写下的一张10万元借条引发诉讼。
施先生隐瞒已婚事实与陈女士相识并恋爱,陈女士因急需1万元向施先生提出借款,为表真心,施先生提出让陈女士将欠条金额写成10万元。借条出具后施先生向陈女士转账1万元。陈女士得知施先生已婚后要求分手。由于两人恋爱期间,施先生共向陈女士转款11.8万元,施先生及其妻子周女士拿着10万元借条将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欠款11.8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为爱写的10万元借款”没有借款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款项实际交付,因此,法院认定10元借款无效。
大家要注意的是,借贷关系的成立,最起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有借贷合意,即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表现出的民间借贷合同,证明双方就借贷事项达成一致;二是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这两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的金钱往来应特别注意,告别“恋爱脑”,大额借款一定要写借条,小额借款转账一定要备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保存证据,若无借条,要保存双方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谈话录音等,如一方在聊天中承认款项是借款的,或者承诺过会还款等;如不存在借贷关系,情侣之间最好不要随便出具借条、欠条等形式表达忠诚、爱意或补偿,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情侣之间交往,应当分清彼此之间经济往来的具体性质,是赠与,借贷还是其他共同生活支出,做到明明白白,切勿碍于情面而产生法律纠纷。如果情侣一方借款,尽量要留存相应的借贷合意凭证,即通常所说的“借条”。
情侣之间发生借款,借条书写要清楚,注意大小写;名字要写全名,最好能加上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写明日期;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得不要太大,数字尽量用大写,否则容易被人增写其他内容,还要写明还款时间和逾期利息。
另外,尽量不要使用现金交付,最好能通过银行转转账,同时在转账时注明转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