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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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1:04
保险合同变更是对原保险合同存在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内容进行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的变更和狭义的变更,广义上的合同变更有主体、客体、内容的变化,狭义的保险合同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网友咨询:
变更保险合同须满足什么条件?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韦天祥律师解答: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被保险人的变更、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变更、对保险责任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缴纳方式等等均可以做出变更,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变更必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不能超出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
2.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变更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韦天祥律师解析:
签保险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要关注保险责任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保费条款、保费金额条款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必要的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谨慎挑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
3.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谨防地下保单的陷阱和诱惑。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你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和减少保险对象损失的义务和提供有关证明的义务。如果你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减少对你的赔偿金额,甚至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韦天祥律师简介
2015年开始执业,始终专注并擅长于建设工程、债务纠纷、公司类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曾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娴熟的法律服务技能,具备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