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3.0——基础信息表之基本经营情况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9:5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2:45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一、基本经营情况(必填)
101 纳税申报企业类型:根据税务系统备案信息自动生成,非210和230总机构企业且所有分支机构均不就地缴纳的,此字段无需修改,否则需通过“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进行变更。
102 分支机构就地纳税比例(%):
- 企业类型代码为“311”:自动计算
- 其他代码:默认为空,无需填写
103 资产总额(万元):填写年度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且非零。计算方法: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平均值为四季度平均值之和除以4。特殊情况如中途开业或终止,按实际经营期计算。
104 从业人数(人):填报自然数(四舍五入),非零。计算方式同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包括职工人数和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05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自动填入,如需修改,请联系税务机关。
107 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填写代码,按新会计准则编表的企业选择“是”,否则选“否”。
108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选择“是”,需手动填写“营业利润”在A100000表的第10行。
109 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勾选,非小微企业无需填写部分表单。
二、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非小微企业必填)
列前10位股东信息,超过10位的请合并至“其余股东合计”行。
投资比例需加总为100%。
非居民企业股东证件信息可不填,但需确保税务登记信息准确。
信息若有误,请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