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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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5:27
中国海军舰艇的命名有着严谨且明确的规则,这些规定源于《海军舰艇命名条例》。根据条例,舰艇命名需确保与国际和国内其他舰艇命名有所区别,同时要求名称具有条理性、易于记忆和辨识,体现出国家尊严和文化传承,且需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级舰艇如航空母舰、战列舰等由总参谋部命名,二级及以下级别的舰艇则由海军司令部负责命名。
水面舰艇的具体命名有特定规则:航空母舰和巡洋舰以行政省(区)命名,驱逐舰和护卫舰以大、中城市命名,船坞登陆舰和坦克登陆舰采用“山”为名,训练舰以人名命名,辅助船艇则根据所在海区和性质命名。新舰入列时,会由相关机关正式授予舰名和舷号,并举行命名典礼。舰艇命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改,但也有例外,如“玉林号”和“三亚号”的命名变更。
舰艇的编号和名称有着各自的含义。例如,驱逐舰以“1”字头开始,潜艇按照序号区分核动力和常规潜艇,登陆舰则按河流或湖泊命名。小艇则使用字母开头的序号,如X1字头为导弹艇。舰艇的中文名称如“武汉号”、“海口号”等,是经过严格规定的,旨在纪念历史人物或地理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惯例和实用性是中文舰艇名不直接标注在船舷上的原因,通常军舰使用代号以适应国际交流。例如,北海舰队的驱逐舰舷号为101至116,而大连舰艇学院的远洋训练舰则以“郑和”和“世昌”命名,彰显了中国海军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中国舰艇是浮动的国土,经常分散独立地或与其他兵种联合执行各种战斗勤务。为便于领导指挥、通信联络和保守机密,每艘舰艇从诞生起就有它的编号和大名。所以就产生了中国海军军舰命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