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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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4:52
为强化对燃气的有序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银川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燃气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活动,包括发展规划、应急保障、工程建设、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将受到规范。这涵盖了燃气的经营、使用,以及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等,旨在确保各项操作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燃气事业的发展被纳入全市整体发展规划,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和统一管理的原则,推动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投资推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新技术应用,提升燃气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
银川市建设主管部门作为燃气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的燃气管理工作,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燃气管理工作则由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各相关部门如发展和改革、规划、质监、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环保和工商等,依据其职责,共同协作,确保燃气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此外,燃气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为加强对燃气的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制定《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根据2012年8月15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5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批准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条例》分总则、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管理、服务与使用、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55条,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