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以收回自己的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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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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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20:11
可以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而收回自己的投资,但是,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则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但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
风险提示:异议股东当在股东会决议之后的6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