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08: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13:19
婚后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
网友咨询:
杨郭和李鑫结婚后,杨郭负责外出工作,李鑫作为家庭主妇,在家相夫教子。近日,双方因家庭纠纷,准备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中,对于存款的分割产生分歧,小杨认为家中的存款都是自己挣来的,应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参与分割。那么,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吗?
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孟海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原则上,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李鑫结婚后,作为家庭主妇,并无工作,离婚后,短时间内不利于生活。出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可以适当进行分割。
孟海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业以来多次参与上海教育电视台法制节目的访谈录制,《检察风云》杂志撰稿人,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律师,以专注及专业赢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