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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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3:47
判定小产权房强拆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强制拆迁行为是否依据法律程序获得批准,经由官方指定强拆机构组织开展强拆行为来确定。小产权房屋遇到拆迁时应该对其进行认定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如果不能认定违章建筑的,被当做违章建筑拆迁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一、强拆小产权房是否违法如何判定?
强拆小产权房是不是违法,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而强拆的,属于合法强拆。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是有权拆除违法建筑的,所以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小产权房并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是不能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合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怎么走?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综上所述,依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小产权房的,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拆迁小产权房判定属于合法行为,否则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的强制拆迁活动,即便是小产权房也理应认定违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