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时间限制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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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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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8 15:16
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和普通*的区别如下:
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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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8 15:16
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和普通*的区别如下:
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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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8 15:16
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和普通*的区别如下:
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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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8 15:17
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和普通*的区别如下:
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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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和普通*的区别如下:
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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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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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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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二、**和普通*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和普通*的区别如下:
1.印制要求不同: 前者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后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使用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后者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3.内容不同: 前者除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等内容;
4.联次不同: 前者有四联次和七联次两种,后者只有三联;
5.作用不同:前者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后者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遗失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