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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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1:08
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一般连带债务是建立在主债务的基础上,那么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对于连带债务的时效也会中断;如果是建立在债务的保证中,那么主债务中断,连带债务是不会中断的。一、什么情况之下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为免疑义,建议最高人民*及时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或者答复,避免同案不同判,徒增纠纷。
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也就是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断。
二、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从何计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规定,由于主债务履行期满而未受清偿,表明权利从此受到侵害,因此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是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据此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
由于保证期间(六个月或双方约定的时间)是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主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一般先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三、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有哪些?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连带债务的诉讼时效要中断,是必须要确保连带的债务是建立在债务基础上的,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连带债务是不会中断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对于中断之后的连带债务就需要重新的进行计算,这样才能重新的保障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