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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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1:17
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或者仲裁委员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除非员工有法定过错情况,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一、孕期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女职工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工会、妇联、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甚至可以上诉法院解决,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或者自己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除按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要给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况,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1:16
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或者仲裁委员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除非员工有法定过错情况,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一、孕期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女职工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工会、妇联、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甚至可以上诉法院解决,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或者自己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除按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要给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况,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