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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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8:09
关于房产质量问题的补偿措施,主要有以下三大类别:首先,若因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标准而无法顺利交付或已经交付但经过检验发现仍未达标,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其次,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干扰了日常的居住功能,买方同样有权选择结束合同并且提出赔偿要求。最后,当已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且在保修期内,卖方应承担起修复责任;如卖方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