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4:3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54
在民事诉讼当中,夫妻间个人债务到期时无法偿还,*可以对其财产强制执行。在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执行中,如何界定财产的执行范围?执行机构如何判断债务性质?夫妻个人债务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王卓见律师解析。
一、在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执行中,如何界定财产的执行范围?
在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执行中,执行机构首先应就债务性质作出判断,再根据债务性质区分确定可予执行的财产范围。对于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则男女双方均是被执行人,可以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的个人财产。
二、执行机构如何判断债务性质?
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
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二)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三)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王卓见律师补充:
三、夫妻个人债务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因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再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的规定,若夫妻中的另一方要求先进行析产再进行执行,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