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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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21:37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春节后,常州、西安相继出台新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2月11日,常州出台新规定,降低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2月13日,西安也出台新规定,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在西安落户不受年龄*。
人才落户进一步放宽
昨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西安市*获悉,西安市发布《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在西安落户不受年龄*。
《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
此外,通知还提出安居落户*,在西安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等。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
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专家:落户放宽会刺激市场
据了解,西安市早在2016年12月31日就发布通知重启楼市“限购令”,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及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城6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2018年,西安市陆续发布一系列*收紧了房地产市场交易。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户籍*放宽确实会带来更多购房交易需求,市场交易会因此反弹,后续,落户放宽将会成为部分省会城市*调整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