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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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16:45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从那一刻起夫妻关系已经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了。那么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目前我国公民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
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以下区别:
1.当事人双方离婚的时间不同
一般来讲,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以及照片等即可在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再调解,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相对较长。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快的也有当天办理的。
2.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费用不同
一般情况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而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所缴的诉讼费也相对较高。
3.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证件资料要求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写一个离婚协议、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等,即可随时领离婚证;人民法院则要起诉书、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样资料或者证件不具备,民政局就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退一步来讲,只有到法院去离婚比较方便。
4.夫妻双方的自愿性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具备的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夫妻双方必须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则在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意。
5.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
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民政局只管把夫妻关系解除,其他问题全部依赖当事人自己的诚信度来解决。
如果是通过人民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更有保障。
6.从协议内容来看,留下后患不同
从协议内容来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
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是根据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措词不规范,考虑不周全,极易产生纠纷,留下隐患。
而法院协议离婚,经过律师、法官的层层把关,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没有隐患,更彻底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国公民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2:11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从那一刻起夫妻关系已经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了。那么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目前我国公民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
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以下区别:
1.当事人双方离婚的时间不同
一般来讲,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以及照片等即可在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再调解,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相对较长。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快的也有当天办理的。
2.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费用不同
一般情况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而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所缴的诉讼费也相对较高。
3.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证件资料要求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写一个离婚协议、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等,即可随时领离婚证;人民法院则要起诉书、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样资料或者证件不具备,民政局就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退一步来讲,只有到法院去离婚比较方便。
4.夫妻双方的自愿性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具备的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夫妻双方必须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则在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意。
5.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
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民政局只管把夫妻关系解除,其他问题全部依赖当事人自己的诚信度来解决。
如果是通过人民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更有保障。
6.从协议内容来看,留下后患不同
从协议内容来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
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是根据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措词不规范,考虑不周全,极易产生纠纷,留下隐患。
而法院协议离婚,经过律师、法官的层层把关,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没有隐患,更彻底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在民政局离婚与到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国公民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