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效力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2 18:5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3:04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律师补充:
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基于不同的目的,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二是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就属于免除责任条款。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