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代理有何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2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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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05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共同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代理权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行使的代理。
网友咨询:
关于共同代理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共同代理,具体是指代理代理权平等地归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由其共同享有,只有全体代理人的共同同意,才能行使代理权,所实施的行为是全体代理人的共同行为;如果实施该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或第三人造成了损失,应由全体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数个代理人未与其他代理人协商而行使代理权,该代理权无效,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实施该行为的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补充:
根据代理人的人数多少,代理可以区分为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中,代理人的人数在两人以上,这使得在代理权的行使方式、不当代理产生的责任等问题上和单独代理存在重大差异。有学者认为,代理人为两人以上的,应该再区分为集合代理和共同代理。区分的标准是,集合代理是数个代理人同时为同一被代理人利益而分别行使同一代理权的代理。共同代理是数个代理人共同行使一个代理权的代理。所谓的集合代理仍然是单独代理的问题。
被代理人就两个委托事项分别授权两个以上代理人的,当然不属于共同代理。但是被代理人就两个委托事项共同授予两个以上代理人的,仍然属于共同代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