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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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1 09:55
签署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补充条款可以包括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工作的内容,教育培训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有什么?
补充条款一般是对劳动合同中为约定的事项进行的一个补充,它可以对许多方面进行补充约定。补充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约定好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如果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想要调整的话,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工作时间:
双方约定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乙方属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甲方不再作加班处理。
教育培训: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以提升自身素养与职业技能/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的一些管理制度,也可以纳入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范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前提,是规章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内部制服与劳动法冲突,那必须以《劳动法》为准。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有什么?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对于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事项进行补充,就是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者的薪资待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遵守劳动纪律,这些都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必须要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否则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