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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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2:03
在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制度面临诸多挑战。我国在引进证券市场时,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局限,导致市场存在一些显著的制度缺陷。首先,产权制度基础的不完善使得股票市场发展受限;股票发行规模控制带有计划色彩,上市制度的行政特许倾向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其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不健全,如地方化问题,加剧了市场规范的难度。这些缺陷导致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欺诈客户等违规行为频发,增加了市场风险,也对国家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市场监管方面,权责划分不明确是主要问题。监管部门的职能层次不清,职责权限模糊,监管行为易受主观因素影响,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容易滋生腐败。执法力度和严谨性也不足,一方面,执法深度和广度不够,依赖行政手段,法规引用缺乏理论支持,判决说服力不足;另一方面,执法方式滞后,往往在市场问题严重时才介入,未能做到事前预防,导致违规行为难以根除,而且“集中严打”的方法并不科学,不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