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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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6:44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结婚前的财产在离婚是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房子、车子、存款都婚前以自己的名字办理的,这些都是个人婚前财产吗?离婚的时候不算共同财产吗?
广东南岭律师事务所翁益刚律师解答:
当然不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领结婚证当天算起,这天之前的各自收入所有权都是自己的,领证后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分割这部分。
翁益刚律师解析:
离婚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翁益刚律师,1970年出生,重庆市大足区人,西南大学毕业。在政府机关工作多年,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较为深厚,实际操作娴熟灵活,诚实守信。善于为企业控制法律风险。法律至上、委托人利益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