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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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07
河海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学习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确保积极参与各类教学活动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展现出良好的纪律风貌。
第六条中强调,学生应按时参加,任何请假行为都必须按照程序办理。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导师批准,书面申请即可;请假三天至一周,需填写请假单并经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则需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批。请假期间,无论是因病还是其他原因,都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针对特殊情况,如离校参加学习、军训、实习等活动,带队教师拥有三天内的准假权,超过三天则需按照请假规定办理。请假结束后,学生需向辅导员或班导师销假,并根据需要办理续假手续。
第八条明确规定,所有修读课程的学生都必须按时上课,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缺勤被视为旷课,具体处罚依据《河海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于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或考试冲突,学生需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由组织者通知相关教师和院系,学生可以在请假期间参加缓考或相应活动。
最后,第十条强调了考试纪律的重要性,任何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为零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具体规定可在《河海大学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中找到。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