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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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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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3:13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会私下达成工伤赔偿协议。
网友咨询:
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律师解答:
法律效力如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且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赔偿金额与法定赔偿标准差距不大,那么应该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定协议有效。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前签订的赔偿协议,如果赔偿数额较低,劳动者可以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该赔偿协议,由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补足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