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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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2:54
对于违法犯罪案件,为了案件正常办理,公安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那么关于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
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韩永雄律师解答: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拘传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4、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5、逮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韩永雄律师解析: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韩永雄律师简介
韩永雄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的经验。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及各类刑事案件。自执业以来,承办过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合同、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服务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